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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?
            发布日期:2017-12-27 14:45:00
            【字体: 打印本页

              答:行政性罚款不能税前扣除。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>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)文件规定,“

             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下列支出不得扣除:

              (一)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;

              (二)企业所得税税款;

              (三)税收滞纳金;

              (四)罚金、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;

              (五)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;

              (六)赞助支出;

              (七)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;

              (八)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。”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来源;重庆国税